2003年我国卫生部制订和发布了“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办法”,作为中国官方对中药材生产组织的控制要求。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“良好农业规范”体系,并于2004年启动了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,ChinaGAP标准起草主要参照EUREPGAP标准的控制条款,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法规要求编写而成,目前,ChinaGAP标准为系列标准,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FoodPLUS GmbH(为GLOBALGAP秘书处)正在将ChinaGAP与GLOBALGAP进行基准比较,以期获得EUREP秘书处对ChinaGAP的认可,ChinaGAP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,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。
2007年1月国家认监委、标准委下达了《关于下达国家第一批良好农业规范(GAP)试点项目的通知》,启动了国家层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进程。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,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86家第一批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试点项目单位,生产管理逐步规范,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。GAP认证为我国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,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新的保障方式。2008年6月,国家认监委、国家标准委确定了236家单位为第二批GAP试点项目。